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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原理
真理的绝对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任何真理都包含有不依赖于主体而存在的、符合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客观内容,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承认了绝对真理。第二,真理所体现的人类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认识每向前迈出一步,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进一步接近,这一点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世界的可知性,承认人能够获得关于无限发展的世界的正确认识,也就承认了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指的是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和条件之下,人类对客观物质世界及其规律的认识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总是具有局限性,是不完全的。这也是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从认识的广度来说,任何真理都是对无限发展的客观物质世界的一个阶段、一个局部的认识,都是有条件的,近似的。第二,从认识的深度而言,任何真理都只能达到对事物的一定层次、一定程度的正确认识。因此,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是实践中总结的真理,我们必须坚持;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与其他真理一样,具有相对性,只是对人类社会规律在一定阶段的认识,有待发展。
5、可能和现实
可能性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带来的启示是(ABCD)
A.主体的能动性既在于使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也在于改变客观事物运动的条件创造出新的可能性
B.对于可能性不能只从客体方面去理解,还需要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和认识
C.不能把抽象的可能当作现实的可能,做超越事物发展阶段的事情
D.要根据主体实践的要求分清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
可能是客观事物内部包含着的这种或那种发展的趋势。现实是可能的实现,是相互联系的变化发展着的各种客观实在的事物和现象的总和。
(1)区分可能和不可能。可能是指在现实中存在其出现的根据的东西。不可能性是指一事物的出现在现实中没有任何客观的根据和条件,因而它是永远不能实现的。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前提。
(2)区分现实的可能和非现实的可能(抽象的可能)。现实的可能是在现实中有着充分根据和必要条件,因而在一定阶段可以实现的可能性。非现实的可能性则是在现实中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尚未展开、必要条件尚不具备,因而只在以后的发展阶段才可以实现的可能性。但抽象的可能毕竟是一种可能,因而区别于不可能。随着条件的成熟,抽象的可能性就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可能。认识抽象的和现实的两种可能性的区别和联系十分重要。一方面,要看到两种可能性的区别,应该集中力量去办那些具有现实可能性的事情。否则就要犯左倾的错误;反之就要犯右倾的错误。另一方面,又要看到两种可能性的联系,积极创造条件,促使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抽象的可能变为现实的可能。
(3)区分两种相反的可能。在事物发展中往往存在着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矛盾双方斗争中,既有新的一方战胜旧的一方从而使事物发展的可能,也有相反的可能。虽然就总趋势而言只有新生事物不可战胜一种可能。但这种总趋势由可能转化为现实,是在两种可能的反复斗争中实现的。
(4)把握可能的量的方面。可能性有大小之分,即或然率,这就是对可能性在量上的测定。把握可能性的量的方面,分析或然率,这是精确地规定行动目标和实施步骤的重要条件。
可能和现实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1)可能和现实是对立的。可能性是还没有成为现实性的东西,现实性则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区别要求我们一切从现实出发,而不能从可能性出发。而且,只有深刻地把握了现实,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发展的种种可能。
(2)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可能和现实相互依存。可能包含在现实之中,是没有展开、没有实现的现实,现实则是已经展开、已经实现了的可能,同时又孕育着新的可能。可能和现实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可能产生于现实,并将进一步转化为现实,现实性又包含着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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