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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提出不是偶然的,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集体运用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学说,总结新中国成立之初三年的实践经验,根据中国国情提出来的,反映了当时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1)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当然要求和必要条件。近代以来,中国之所以屡遭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就是因为中国长期的封建主义统治,造成了中国的经济文化十分落后,抵挡不住资本主义的进攻。近代以来,所有的志士仁人都希望中国独立与富强起来,但都失败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取得了胜利,才为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前提。而国家的独立和富强,有赖于国家的工业化,即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只有实现了工业化,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经济文化落后的状况,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使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更好地显示出来。 (2)土地改革完成后,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转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进程中,国家需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有一定的发展,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也必然出现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这就不能不发生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资本主义工商业与国家的各项政策、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与本企业职工乃至全国各族人民之间的利益冲突越来越明显。党和政府开展的打击投机倒把、调整和改组工商业、“五反”运动、粮食棉花的统购统销以及企业内部的工人监督生产等一系列必要的措施和步骤,必然地把原来落后、混乱、畸形发展、惟利是图的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步引上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3)土地改革后,个体农民,特别是贫下中农,为了避免产生两极分化,发展生产,兴修水利,抗御自然灾害,采用农业机械和其他新技术,确实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要求。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一方面对农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大,一方面对农业技术改造的支援任意增强,这也是促进个体农业向合作化方向发展的一个动力。 (4)中国已经有了相对强大和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这已经成为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开端和重要依靠力量。新中国成立后,主要是通过没收官僚资本,使这种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主要经济力量集中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手中,成为整个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开端,因此,这个变化具有社会主义革命性质。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是支持国家财政、稳定经济局势、保障人民和社会利益的主要经济力量,又是现有基础工业的主体,“一五”计划的主要任务由它来承担。中国要实现工业化,必须依靠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而不能依靠资本主义私营经济。 (5)经过三年实践,党中央已经积累了在农村和城市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经验。在农村,土地改革完成后,许多地区已经建立了各种生产互助合作组织,实际上成为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最初步骤。在城市,在同资本主义经济反抗国家限制的不法行为的斗争中和合理调整工商业的过程中,国家创造了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由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从而成为对资本主义经济程度不同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最初步骤。 (6)国际环境和苏联过渡时期的理论与实践,也对中共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产生了重要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了一系列人民民主国家,形成了与资本主义世界相抗衡的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新中国成立之初实行“一边倒”的外交方针,成为社会主义阵营的一员。在两大阵营尖锐对峙的形势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军事上威胁,经济上封锁,国际事务中敌对,而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则支持和援助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从发展趋势看,资本主义阵营不景气,社会主义国家则充满活力,显示了对资本主义的优越性。这样的世界格局,不能不促使我们党尽早考虑实现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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