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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1958年党的“八大”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之后,北大学生也参加了全国人民大炼钢的热潮,而教学活动基本上都停止下来。
1959年,《关于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工作的几点意见》对建国后到1959年的研究生培养进行了总结,尤其对于1958年的“大跃进”等混乱情况进行了纠正。此后,各个学校重新开展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工作。
1960年,由于中苏关系紧张,苏联专家都撤出了中国,所以国家强调自力更生培养自己的研究生。这一年,北大计划成立“北京大学研究院”,既作为培养研究生的教育基地,同时又是科学研究的基地。
1961年9月15日,中共中央正式批准实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即“高校六十条”。北大据此对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进行了改进,还为研究生全体开设了公共课——政治理论课和外语课,并对研究生的生产劳动进行统一组织。
1963年4月29日,教育部通知试行《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草案)》,规定研究生分为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两种。而且特别提到了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
1966年6月27日,高等教育部发出通知:因文化大革命运动,1966、196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暂停。这次停招持续了12年。(白 瑜)
创新篇:1978至今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这时的中国,各行各业,百废待兴,而率先恢复正常的,却是教育工作。1977年11月,中断了10年的高考(Q吧)制度恢复,与此同时,研究生招生工作也正式恢复。
1978年1月,教育部发文安排研究生招生事宜。1月23日的《光明日报》刊文说,经国务院批准,1977、1978两年招收研究生的工作合并进行,同时报考,一起入学,统称为1978级研究生。
这一年,经过严格的考试,北京大学共有444人被录取为研究生。其中的不少人都已经成了当今科技与文化创新的领军人物。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条例》于198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的学位制度正式建立。
同年,北京大学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授予权的大学。1982年7月6日,在数学系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张筑生,顺利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理学博士学位。这是北大第一次授予博士学位,而张筑生也成为了我国第一个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人。
两年后的1984年,北大在校研究生已有1817人,当年,有9人获得博士学位,836人获得硕士学位。这时的北大,已经是全国高校中在校研究生规模最大的学校。当年8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在北京大学等二十二所高等院校试办研究生院的通知》,两个月后,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正式成立。
与上个世纪50年代“向苏联学习”的培养模式不同,新时期北大的研究生教育兼取欧美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并开始着力构建自己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在这一阶段,北大实行相对统一的硕士三年、博士三年的“三三学制”,实行统一的入学考试制度和学位授予要求,博士生导师则实行由国家严格把关、统一审批的制度。
现在,北京大学共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3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259个。自2002年以来,全国先后三次完成了全部80个一级学科(军事学门类除外)的评估工作。北京大学共有33个一级学科参与评估,其中有11个一级学科排名第一,排名为全国前5名的一级学科共29个,名列所有参评单位之首。
虽然北大研究生教育成果喜人,但改革从来都没有停止。2000年,北大成为全国首家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单位。从2004年起,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将普通博士研究生选拔录取方式,逐步由以考试成绩为基础的应试机制向以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与考核相结合的机制过渡。2007年,为了吸引更多的海外优质生源,北京大学在招收外国留学研究生时采取了“申请-审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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