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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改革培养机制
培养实用人才
培养科研人员
某高校研究生院负责人说,在一些西方国家法学专业没有本科生,而是直接招收研究生,培养的研究生将来从事律师行业,而不是继续进行研究,也就是研究生培养的是实用人才。而在我国的现行体制下,没有这种区分。因此该负责人建议,可以根据学生的需要将研究生教育分为两类型:一是培养高层次实用人才,二是培养科研人员。
在国内某些高校,由学生和老师进行互选。学生只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在学习期间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论文,并且在全球该领域知名的杂志上发表,便可以获得学位,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不需要交纳学费。但是如果没有能够发表论文,学生不能获得学位,而老师也不能获得任何报酬和肯定,也就是说,双方的几年都将是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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