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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另外,9月15日—20日我省招生单位已经在组织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预报名演练,若网报进展顺利,预报名信息为有效信息。考生可于10月8日—10月31日登录上述网址进行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网站,期间考生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可修改本人信息。
提醒五:
报考还有三大变化
在今年的报考中,与往年相比,还有三大变化:
首先,考生资格审查方面的变化。各报考点只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第二,发放准考证方面的变化。报考点在进行缴费、照相的同时,打印确认清单,考生签字确认后存留报考点保存。各报考点下载本报考点考生数据,并据此安排有关考务工作。招生单位审核考生的报名信息,为考生编制考生编号、打印和发放准考证。
第三,为了方便我省部分应届毕业生考生进行网上报名,今年我省新增七个招生单位报考点,分别是济南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建筑工程学院、青岛理工大学(原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山东理工大学、聊城大学、烟台大学。这些报考点只接收学校所在地报考本校的应、往届考生。其中山东建筑工程学院、青岛理工大学同时为全省建筑设计(规划设计)考试科目报考点,各市报考点和各招生单位要告知建筑设计(规划设计)考试科目的考生进行网报时应选择上述两个报考点。
链接:
考试仍分为初试、复试
200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仍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日期:2005年1月22日至1月2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科目:
1月22日上午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22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23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1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1月23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以网报填写为准,复试时更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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