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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报考统考、MBA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34所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他校本专业录取,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录取;未参加“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录取。
调剂复试的要求以教育部2005年录取工作通知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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