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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命题分析:这个被我押着了,理由是责权利效相统一和社会本位是人大经法两大金字招牌,是总论中的重中之重。那么察方式从社会本位上可见一斑,论述、名词、简答均在各年中各命一次,那么责权利效相统一过了论述、简答,今年怎么也就不言自明了。我发过的“走过场”但命题思路与A卷一致的B卷押了名词“平衡协调原则”,那么奋力押题的A卷自然开篇就是“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了,不过相信这道送分题大家都能拿满。06年的友要注意“平衡协调原则”和“政府主导性”,当然这建立在命题思路不变的情况下。 答案要点(均为个人见解与答法,下同):是指经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承受的权利、利益、义务和职责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或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市场经条件下,这是作为经法灵魂的一项根本性的原则。(——史际春老师)具体要求是:各负其责,各行其权,兼顾利益,注重效益。(——王宗玉老师) 2。学科经法学说 命题分析:没什么可说的,非重点,不过不能算偏,大家记得97年出过名词“拉普捷夫”吗?这就是这种题的命题思路。为了这个拉普捷夫类名词,我前准备了几个名词“现代经法学派”“两成分法理论”“纵横统一说”“经权限”“斯图契卡”(我觉得我都走火入魔了),不过还真没注意到学科经法说,只是作为简答备了一道“关于经法概念或涵义的多种表述”,不过既然是简答答案,每个表述只有一句解释,可能不够,不过在场上也只能如此了。 答案要点:是学界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关于经法的概念或涵义及其是否是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学术争论中,否定经法独立性法律部门地位的典型代表学说之一,该说认为经法是“究经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这违背了划分法律部门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史老师的独创),总的来说不利于理论究和法律实践。 3。复式预算 命题分析:既为徐老师命题,那么查查徐老师在试前夕发表了什么论文吧,这可是去年史老师给我们留下的经验,去年史老师的“新发展观与经法治新发展”发表于《法学家》2004年第一期,结果经法最后一道论述题是什么大家还记忆犹新吧?好了,一查发现徐老师最近的论文是论预算法的修改与完善的,发表于《法学家》2004年第5期和复印报刊资料《经法学、劳动法学》2005年第1期,我这人不喜欢看电子版,于是于1月20日在人大东门购得《经法学、劳动法学》2005年第1期(还比2004年涨价了,SIGH),就为了这一篇论文。该文中章论述了复式预算制度。
答案要点:徐老师论文原文引用:“现行《预算法》第26条规定:“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预算法实施条例》第20条进一步规定:“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分为政府公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另行规定。”这两条规定对于改变以往实行的单式预算,对于区分政府以公管理者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取得收入和支出的不同性质,具有重大意义,是向公财政体制方向迈进的一步。”大家根据这个自己组织语言吧。 4。掠夺性定价 这个完全是国际经法内容,谁押都押不着,从去年的“税收饶让”开始,国际经法内容似乎也进入了经法试范围,不过税收饶让还确实是书中有详细解释的啊,所以我为这个命题规律备了“一国税收管辖权”“国际双重征税的避免”“外汇管理”“资本项目”“经常项目”“结汇”“售汇”“付汇”“关税”“汇率”的名词和简答,可是,书以外的,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好在小弟本科经学,国际经学必修,凭借一年前的印象用自己的语言组织了一下。 答案要点:此题任务交给国经人士嘿嘿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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