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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反补贴法 我答到这里也要哭了,不过镇定下来,觉得有答题技巧,常究经法教材的都知道,在那本教材里的表述,所有“……法”的解释都是“调整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反就是反对啦,所以再在其中补上“补贴”的概念就可以了,仍然凭借一年前国际经学老师的谆谆教诲来了次文字组合 答案要点:此题任务交给国经人士嘿嘿兄:) 6。自然垄断 我在暑假开始做笔记时的主要一个步骤就是把教材各章后所有列出的名词(这个被我一度认为是最基本的名词题范围)找出书中解释,列成笔记背诵。在第八章特殊企后发现这样两个列出名词“自然垄断”“法定垄断”,而根本在书上没有解释,笔记做不下去了,于是程在网上求教王磊兄,王磊兄说他的解释不在手边,让我查王晓晔的一篇论文上有解释,可惜我没有查到,万般无奈之下,我翻出我的本科必修“市场与价格管理”一书,把上面的解释抄了上去,试也是照这个答的。 答案要点:是指由行本身的自然特性决定,只有在该行中由一个企或主体经营时,才会实现效益最大化的情况。其与法定垄断相对,如水电、石油输送管道等。在反垄断立法中,应该对自然垄断行制定好适用除外制度,并通过立法规制、成本调查、价格听证等方式合理控制收费率。 二。简答 1。流转税的概念和类型 这个题不用多说了,正题,送分题,只是提醒大家别忘记了第四种类型“关税”。 答案要点:流转税:是以在商品流转中商品销售收入额和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劳务或务收入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税、关税等。 1.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1)纳税主体:凡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2)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在我国,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法定增值额为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其征税范围不仅涉及生产环节销售货物的领域,而且在流通环节销售货物也需缴纳增值税。 (3)税率:现行增值税法规定了17、13、零税率三档税率。其中17为增值税基本税率,13为低税率,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 2.消费税:是以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1)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分经性质和所具有的国籍,也不分所处的地区,均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2)征税客体和税目:消费税征税客体是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消费税有11个税目,如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汽车。 (3)税率:消费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比例税率设置25个不同档次的税率,最低税率为3,最高为45。对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 3.营税:是以工商营利单位和个人商品销售收入额、提供劳务发生的营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1)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提供《营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税的纳税人。 (2)税目:设9个税目: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体、娱乐、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3)税率:为比例税率,设4个税率档次,最低为3,最高为20。 4.关税:是以进出关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2。简述价格法规定的价格听证会制度 这个被我押了个名词“价格听证”,准确的说应该是王磊兄押中的,王磊兄的导读里重点强调了名词“价格听证”“价格听证会”,具体原因我也不知,不过还是老老实实背了又背,并加入了我的押题中,还真得感谢王磊兄。 答案要点:在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时,应当召开价格听证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的制度。(——价格法法条)价格听证制度是经法平衡协调原则和社会本位性的体现。其目的是……(以下大家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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