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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正误(1分*10题) 1,法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是实现法的社会作用的形式和手段 2,在许多情况下,主体能否实际行使法定权利取决于他是否具备一定的财富,知识和能力等资源。 3,环境保护法调整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4,法实现国家职能的同时也是对国家权力的一种制约。 5,民族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6,在我国,国家机关发出的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文件不一定都是法的渊源。 7,法的适用是任何法律调整具体过程的必经阶段。 8,凡社会生活中现实存在的法律意识都属于该社会的法律上层建筑。 9,法律规范的要求可不通过主体间建立具体的法律关系就获得实现。 10,授权性规范与禁止性规范相结合,执行着法的静态调整职能。 二,辨析题(4分*5题) 1,法律的作用在于确认并保护现实社会关系,立法者不应当通过立法创造新的社会关系。 2,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经济生活的许多领域中,法律调整将逐步并最终完全取代原先的道德调整。 3,在阶级社会中,法只保护统治阶级的行为自由,而不保护被统治阶级的行为自由, 4,一定法律关系的产生必然有相应的法律规范的存在。 5,专门法律原则反映法律调整自身的规律,其内容不受法的社会原则的制约或支配。 三,解释并比较下列概念(10分*3题) 1,法律权利和直接的社会权利 2,绝对确定性规范和强行性规范 3,法的继承和法律移植 四,简答题(10分*2题) 1,简述我国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 2,法的实现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五,论述题(20分) 试论法与国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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