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必读提示:大连理工大学2006年硕士生招生目录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已完成的情况以草稿形式发布,供考生参考。如教育部有新的招生规定则以教育部新的规定为准,请各位考生在7月中旬前随时关注网上通知。 一、培养目标及方式: 1.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2.为优化研究生的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校设有博士点的学科、专业除招收普通硕士生外还试行硕士、博士连读培养,入学后按硕博连读的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在第四或第五学期通过中期考核后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学制一般为5年。招生目录中标有“▲▲”的学科、专业均试行硕、博连读。 二、学制:2—3年 下列学院、系所属的学科专业试行2年学制: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数学系、电气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 三、招生学科、专业: 2006年我校共有134个学科、专业以及工商管理(MBA)和软件工程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约2900人左右。MBA和软件工程硕士(授工学硕士学位)录取方式为自筹培养经生,经费额另定。 四、招生类别: 我校2006年招生规模中含非定向、定向、委托、自筹培养生;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均含推荐免试名额。我校积极欢迎设有研究生院的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同学报考,获得年级前10名者可免复试入学。接受推荐免试具体办法请于2005年9月后关注网上有关通知。 1.定向培养招生服务范围: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及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及解放军系统等单位。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采取委托培养方式招生。 2.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招生对象:主要是用人单位推荐、且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对这类考生,学习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其工资、医疗费等由原单位支付。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招生单位和定向单位共同提供;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 3.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研究生招生录取执行我校统一录取标准。 五、2006年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及额度与2005年相当。 六、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的精神,我校2006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规模为硕士生:40人,博士生7人,具体实施办法将于报名前网上通知。 七、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入学报到时验学位证原件);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复试期间验证);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复试期间加试所报考专业本科段两门主干专业课)。 5.满足下列条件者为同等学力考生: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电大、成人教育、网络学院教育等“五大”应届毕业生);②大专毕业工作三年(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9月1日)以上,须修完大学本科段11门以上主干课程并成绩合格(必须出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 6.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否则不予录取; 八、报名时间: 10月1日至31日考生网上报名;11月10日至14日在报名点缴费、摄像。 九、报名办法及要求: 报名采取网报及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报名时必须选择研究方向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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