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为四门:英语由上海市组织命题,其余三门(政治理论、数学、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 3、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4、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院系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计入总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 1、在校的非应届学生不得报考。 2、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报名时请写明报考学院(系所)及专业,入学一个月内进行师生互选。 3、考生在填写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时,“报考研究方向”一栏不填,“报考院系所代码”必须按《招生简章》中各学院名称前的代码填写(例如报考“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则填写“010”),“考试科目代码”一栏中业务课一码、业务课二码请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填写。 4、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报考的具体要求已在本简章各招生专业备注栏中注明,请考生认真阅读。 5、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须持学士学位证书报到。 6、为帮助考生考前复习,我校已编写部分专业课考试大纲,考生可来函索取。 7、本简章中,专业代码后带有★号者表示该专业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有☆号者表示该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有※号者表示该专业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带有▲号者表示该专业为上海市重点学科。 七、本年度如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我校将对现行研究生录取类别、培养费及奖助学金政策等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否则,仍按以上办法执行。 八、通讯地址 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30 电话:(021)6293242362821069 传真:(021)62822678 主页:http://www.gschool.sjtu.edu.cn Email:zhangy@sjt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