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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简介 天津工业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天津市重点建设学科,2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涵盖纺织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等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以及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学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在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还自主设置有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膜科学与技术、复合材料的设计与成型、纺织机械设计及自动化,纺织功能材料科学与技术。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覆盖工、理、文、管、经、法6大学科门类),在此2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中都具有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培养资格,同时有6个授权点具有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的培养资格。学校还拥有7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现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名,博士生导师30名,硕士生导师200余名。部分导师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专家和学者。目前学校共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等全日制在校生两万多人。 我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坚持“扩大数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注重效益”的工作思路,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学校定期召开研究生工作会议和导师联谊会,就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如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等工作进行研讨。根据国家学科、专业目录的调整和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及科研优势,及时设置和优化专业研究方向,完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和规格;加强学位课程建设,基本形成了一套规范的课程体系。学校重视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研究生尽早投身到科研活动中。在不断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和保证各类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我校在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籍、学位授予等工作方面,逐步建立了科学、规范、灵活的动态管理机制,所培养的人才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天津工业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位名称:天津工业大学单位代码:1005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程林庄路63号邮政编码:300160 电话传真:(022)24528016联系部门:研招办 一、天津工业大学2006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450名左右(含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 1、非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被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须同我校签订有关协议,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毕业后一律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安排工作。 3、自筹经费生须与我校签订有关协议,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4、对于录取为委托培养、定向及自筹经费的研究生,我校均收取一定的培养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和往届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6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以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考生,若其所报考专业的招生目录备注栏中标注*者,还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a.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b.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当于报考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2篇以上,同等学力人员不允许跨学科报考。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学制:我校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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