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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学院简介
沈阳化工学院始建于1952年,校名曾为“辽宁科学技术大学”,1998年以前隶属化学工业部,现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化工为特色,工、理、经、管、文、法、教、医等8大学科门类相结合,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高等院校。
学校地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占地1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校园融园林、艺术、学术于一体,颇具特色,被赞誉为全省最美的校园之一。固定资产总额6亿余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500余万元,图书80余万册。
学校于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2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点,4个工程硕士领域,4个联合培养博士专业,39个本科专业。现有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沈阳市工程技术中心1个,省级新技术转移推广中心2个。省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个,学校被沈阳市定为沈阳市重大项目研发基地。
学校设置12个教学学院(系),建有科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以及成人教育学院。学校现有本科生、研究生14500余人。拥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00余人,副高职以上教师近40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485人,专兼职博士导师8人。聘请名誉教授、兼职教授46人,其中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
学校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近年来先后承担各类科研项目400余项,其中国家级22项、省部级206项。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2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国防科技奖一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7项。共发表科研论文2300余篇,被SCI、EI、ISTP收录152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43项。学校在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方面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十五”期间,学校多次被辽宁省政府命名为“省校合作先进单位”和“辽宁省产学研先进集体”,有2项成果被辽宁省政府列为“辽宁省十年产学研合作十佳范例”。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与美、英、俄、日、韩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或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定期举办中俄韩化工新材料等国际学术交流会议,积极开展国际间科技合作项目研究与开发和国际合作办学。
学校秉承“强学力行、喻理求真”的校训,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化院精神,坚持走“质量、结构、特色、效益”协调发展的道路,努力提高办学实力和水平,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明显的多科性区域强校。
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沈阳化工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沈阳化工学院
200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优惠政策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不收取培养费,优先安排计划内名额;调剂到我校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两年半学习期间每人收取16000.00元培养费。同时,学校设立奖励基金,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具体见下表: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奖励额度应届本科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报考工学、经济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15分(含15分),同时数学(国家出题)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含30分)或医学、理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0分(含20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报考工学、经济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0分(含20分),同时数学(国家出题)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40分(含40分)或医学、理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5分(含25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报考工学、经济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5分(含25分),同时数学(国家出题)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50分(含50分)或医学、理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含30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欢迎广大考生访问沈阳化工学院研究生部主页: http://www.syict.edu.cn/info/yuanxi/yanjiusheng/y/Index.asp 研招办E-mail信箱:yzbsyict@126.com 联系地址:辽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沈阳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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