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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黑龙江大学的跨越式发展得到了社会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普遍认可。在2001年教育部开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我校获得了优秀的结论,是黑龙江省第一所获得评估优秀的高校。2002年,教育部周济部长在视察黑龙江大学时,对于黑龙江大学近年的跨越式发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明确指出,“黑龙江大学抓住了机遇,保持了快速、跨越式发展,学校的面貌焕然一新,这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同年,学校与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9所高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创业教育试点院校,并作为黑龙江省内唯一一所高校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模范单位的光荣称号。2005年,学校成为黑龙江省唯一一所被教育部确定的依法治校示范校。
在新世纪里,黑龙江大学将以积极进取和深化改革的姿态,积极应对入世后高等教育所面临的挑战,抢抓入世后教育国际化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发挥“以俄语优势学科为龙头,建立开放互动的多层次办学模式”及“建立‘教、管、学’三位一体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机制”的办学特色,以优良的教学资源、先进的教学内容、科学的教学管理、现代化的教育技术手段,把黑龙江大学办成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基地、高新科技成果的孵化基地、新文化精神的培育基地,使学校真正成为开放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学,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黑龙江大学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黑龙江大学是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等十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的现代综合性大学,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7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1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500余名,在校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2300余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及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2000余名。初步建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完备、培养模式多样的研究生教育体系。2008年黑龙江大学共有十个学科门类30个一级学科的97个学科专业和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2个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000名左右。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1日),毕业后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达到五门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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