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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体格检查,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政治思想表现、本人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十一、就业 录取为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考生,毕业后只能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十二、其他 1. 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将选定的考试科目代码填写清楚,否则由学校指定考试科目。 2. 各专业推荐的参考书,均以最新版本为准,仅供参考,考试范围可不受参考书限制。 3. 2008年硕士研究生收费问题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4. 我校2008年继续实行硕博连读。 5.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外西光华村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邮 编: 610074 联系电话:(028)87352244 87352887(传真) 联系人: 郑老师 李老师 网 址: http//graduate.swufe.edu.cn E-mail: yzb@sw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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