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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全国统考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九月一日,下同)或两年以上,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具体的业务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以同等学力者的身份报考。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仅可报考高等学校,且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推荐免试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有推荐免试资格,可以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除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也可以接收外单位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应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原则,被推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是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良好素质者。在进行推荐工作时,不仅要注意对推荐学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考核,而且在业务标准的掌握上,既要看推荐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注重对其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业务特长等方面的考查。推荐免试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教务处负责审查被推荐者的学习成绩。推荐及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每年九月中旬开始,十月下旬结束。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
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工作仍然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网报时间定于2007年10月,现场数码照相时间定于2007年11月10—14日。考生应先在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时间到选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交费、照相,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网报后按规定时间到所选报名点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报名程序
(一)考生可于9月1日至30日登陆所报考学校网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报考学校和专业,选好志愿后,应抄录第一志愿招生单位、院系(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四门考试科目等信息的代码及名称。
(二)10月8日至30日,考生登陆教育部网页(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现场报名点、招生学校,提交本人相关信息。
(三)11月10日至14日考生持毕业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交纳报名考试费、信息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就读学校安排进行)。
★报名注意事项
(一)全国统考科目使用的统一代码:政治理论101;英语201、俄语202、日语203;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数学(四)304;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1、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历史学专业基础-313。其余代码的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代码的第一位数字“1”表示第1门考试科目,“2”表示第2门考试科目,“3” 表示第3门国家统一命题的综合专业课考试科目,“6”表示第3门我校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8” 表示第4门我校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9” 表示复试考试科目,其余两位为考试科目的顺序号。
(二)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写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三)现役军人报考地方院校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基层单位审核同意,经军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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