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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校各专业及专业方向,原则上均可招收公费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及自筹经费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基础学科专业非定向生者,一经录取,均为国家公费生。 3.推荐免试生,一经录取,均为国家公费生。 4.定向生、委托生及自筹经费生录取时均须签定有关合同并收取培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