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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校复试的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心理测试四个部分。笔试根据不同的专业分别有答题、画图等;专业综合面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口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复试小组成员单独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终复试成绩;也可采取一票否决方式给出复试结果。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合格线为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心理测试设合格线。将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即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时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4、复试结果及总成绩排序将由各相关学院及时张榜公布。各专业的公费生、自费生和替补人员的名单将严格按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接受了调剂生差额复试的专业,将调剂生按总成绩单独排序,按该专业的剩余指标依次录取。
5、复试合格拟录取为公费生的非定向考生,若自愿提出改为由单位定向委托培养,则须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按我校委托培养与自筹经费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缴费,其空出的公费计划不再递补。
◆ 体格检查
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复试期间将由我校医院根据《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昌大校发[2003]22号文)及其实施办法组织体检。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的专业之列,则必须调转相近专业,若无相近专业可调,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空出的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公费计划不递补)。请在报名之前上网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 其他事宜
凡复试、体检和政审(调档)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录取检查的,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并于2008年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根据赣教计字【2001】190号文件规定,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捌仟元整。
◆ 招生咨询与购书指南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外提供招生简章和各专业近3年专业课试卷(可邮购或直接到研招办购买)。其它考研相关信息,可上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查询。“学研书社”可向考生提供购书服务,联系电话:0791-8320693、0791-2809546;联系人:方莉。
单位代码:10403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邮政编码:33003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3969340、3969338(传真);E-mail:yzb@nc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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