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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我校复试合格;
5、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欢迎全国“211”工程高校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到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办法请见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上的相关说明。
(五) 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获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不少于2年,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并作为本单位委托培养;
3、接受单独考试报名的学院与专业见附表1,具体招生规定参见各专业的招生简章。
(六) 2008年我校在9个主要面向行业并具有较强职业指向的专业方向,招收从事或有志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的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方向及相关要求见附表2。
这些专业方向只招收非奖助类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生和委托培养硕士生。学生须按规定交纳培养费(学费)。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照相、交费和验证)的报名方式。考生须于2007年10月(具体日期以教育部文件为准)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11月中旬,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一)全国统考:
1、历史学、教育学、医学门类的考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除教育学门类中的心理学(授理学学位,考试科目仍为四门),医学门类中的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等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可选择采用学校自命题外,其它学科的专业基础综合均采用全国统考试题。
教育学门类全国统考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名称为: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和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门类全国统考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名称为历史学专业基础,医学门类全国统考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名称为西医综合和中医综合。考试范围请参见教育部统一发行的考试大纲。
2、其它学科门类的考试科目为四门,其中政治、英语、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四以及农学学科门类的数学(农)、化学(农)、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科目的试题由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范围请参见教育部统一发行的考试大纲。其它业务课以及德语、法语和外语类专业的第二外语试题由学校自命题。政治、外语满分为100分,业务课一及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二)单独考试:考试科目共四门,考试科目名称与相应的招生专业相同,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工商管理硕士联考(MBA):初试科目为两门,即英语和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均为全国MBA联考科目,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命题。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在复试中进行。联考科目考试范围参见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四)法律硕士联考:考试科目共四门,其中英语、政治采用全国统考试题,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为全国法律硕士联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的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四、初试地点
全国统考生、法律硕士联考生: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
单独考试生、工商管理硕士联考生:由广东省考试院指定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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