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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虚伪的民主自由权利 ●保护官僚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3)《中华民国宪法》——1946年12月25日 ●标”民主共和国”之名,行蒋介石独裁之实 ●打着“平均地权”、“节制资本”的幌子,保护四大家族官僚垄断集团和地主阶级的利益,抄袭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原则,标榜虚伪的民主自由权利 3、刑法 (1)刑法典 ●《中华民国刑法》——1928年 ●刑法修正案——1934年,与原刑法相比,增加《保安处分》一章,说明国民党刑法的日益法西斯化。 (2)主要内容 ●维护国民党的反动统治,镇压人民的革命活动 ●保护地主官僚买办阶级的私有财产 ●维护帝国主义在华侵略利益 4、民商法 (1)民法典一一采取”民商合一’的原则,共分五编: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2)主要内容 ●维护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经济制度 ●维护半封建半殖民地婚姻家庭制度 ●保护帝国主义侵略者的利益 5、诉讼法 (1)刑事诉讼法 ●竭力限制被害人的自诉权利 ●实行镇压人民的侦查制度 ●庇护剥削阶级犯罪分子的辩护制度 ●保护地主买办阶级的保证金制度 ●确认法西斯武断专横的”自由心证”原则 (1)民事诉讼法 ●最大限度地剥夺人民的诉讼权利 ●保护外国人的诉讼权利 ●采用虚伪的”不干涉审理主义”原则 ●实行剥削人民的高额诉讼费制度 ●维护有利于剥削阶级利益的调解制度 6、审判制度 (1)普通法院的审判制度 ●法院设置 ●审级制度 (1)检察机关 (2)特种刑事法庭 ●特种刑事法庭的设置 ●特种刑事法庭的审判方式
第十四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 (公元1927年——公元1949年9月) 工农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制定时间 ●主要内容 ●历史意义 2、工农民主政权其它革命立法的基本内容 (1)土地立法 ●《井冈山土地法》 ●《兴国土地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2)刑事立法 ●确定了反革命罪的概念 ●规定了刑罚原则 ●严惩贪污腐化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 ●规定了刑罚种类 (3)劳动立法 (4)婚姻立法 3、工农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 ●司法机关的组织与任务 ●诉讼原则和审判制度 ●诉讼原则和审判制度
抗日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1、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 ●基本内容 ●主要特点 ●历史意义 2、抗口民主政权的其它立法 ●湘事立法 ●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立法的基本形式和主要罪名 ●刑领制度 ●开侮立法的主要内容 (2)土地;民事立法 ●既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减租交租,保障佃权 ●减息交息,保护低利贷 3、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 (1)司法机关 (2)诉讼制度 ●诉讼制度的主要原则 ●主要诉讼制度 ●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处理案件;依靠群众、正确判案;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 (3)调解制度 实事求是地处理案件 ●调解工作的任务和范围 ●调解工作的原则―――自愿、合法、不是诉讼必经程序 ●调解的种类 ●狱政制度
解放战争时期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1、宪法原则和施政方针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2、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和立法 (1)土地法 ●五四指示 ●中国土地法大纲——彻底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保护民族工商业;设立人民法庭。 (2)没收官僚资本的法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 (3)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法令 3、镇反政策和刑事法令 ●镇反政策——如:《人民解放军总部发布惩处战争罪犯命令》 ●刑事立法 4、婚姻和民事法令 ●婚姻法 ●民事法令 5、司法审判制度 (1)东北解放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制度 (2)华北解放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制度 ●审判机构 ●审判制度——取消人民诉讼须经区、村政府介绍的制度,取消讼费;重申研禁刑讯逼供、实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设立裁判研究委员会,审断重要的民刑案件;规定上诉制度;确定刑事复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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