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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奴隶制"五刑"与封建时期"五刑"的区别; 3.关于西周"五听"制度与"五过"制度; 4.关于春秋时期"铸刑书"与"铸刑鼎"的区别; 5.关于秦朝的"公室告"与"非公室告"; 6.关于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的联系与区别; 7.关于唐朝《贞观律》与《永徽律疏》; 8.关于唐律中的"公罪"与"私罪"; 9.关于唐律"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的类推制度; 10.关于唐律中"八议"、"请"、"减"、"赎"、"官当"等特权制度; 11.关于刑部、大理寺、御史台等机构的职权及相互关系; 12.明清时期大理寺、刑部职能的变化; 13.明清时期的律、例关系; 14.清朝的"五朝会典"; 15.清朝的"九卿会审"及"秋审"、"朝审"; 16.清末的《大清现行刑律》与《大清新刑律》; 17.清末《钦定宪法大纲》与《十九信条》; 18.北洋政府时期的《天坛宪草》、《袁记约法》及"贿选宪法"; 19.国民党时期的《训政时期约法》与"五五宪草"; 20.《中华苏维埃土地法》与《中国土地法大纲》。 以上问题在考试中极易产生错误。只要考生能清楚而熟练地掌握相关内容,且在复习时尽量认真、仔细地辨别,这些错误大多是可以避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