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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方式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后不转户口和档案关系。
六、培养与管理
分为脱产和不脱产学习两种培养模式,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培养过程中实行学分制管理。具体培养管理工作参照北京工业大学软件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学员在规定时间内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经过北京工业大学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国家承认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并颁发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不能电子注册)。完成整个工程硕士的课程学习和论文时间一般为2-5年。
七、联系方法 报名地址:北京工业大学软件学院301室 咨询电话:(010)67396120 电子邮件: sse@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软件学院 200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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